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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综合公基法律考点:刑法的基本原则

2017-09-13来源:未知

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灵魂,也是宪法内在精神的集中体现。全国事业单位考试中也曾经多次涉及到该考点,但考题并不是特别难。为了更好地让大家掌握该知识点,现在将刑法的基本原则的知识点梳理一下。

  我国刑法第三条、第四条和第五条明确规定了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一、 罪刑法定原则: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罚;法律没有明文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罚。

  二、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三、 罪行相当原则:即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相关考题:

  1、(单选)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刑法基本原则的是()

  A、罪刑法定原则

  B、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C、罪行相当原则

  D、合法、合理原则

  答案:D。刑法基本原则有:罪刑法定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和罪行相当原则。

  2、(单选)“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这句话体现了刑法的()原则。

  A、罪刑法定原则

  B、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C、罪行相当原则

  D、以法律为核心原则

  答案:A。罪刑法定原则指的是,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罚;法律没有明文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罚。这句话体现的是罪刑法定原则。

  3、(判断)“重罪重罚,轻罪轻罚,无罪不罚,罚当其罪,罪刑相称”体现了刑法的罪刑相当原则。

  答案:正确。犯罪社会危害性以及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是决定刑罚轻重的主要依据,这句话体现了罪刑相当原则。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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