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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23人)

2017-10-31来源:365488.com

2017年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德州市委组织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关于推进城市街道、社区区域化党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德运党办发﹝2017﹞10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区党工委、管委会批准,2017年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2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德州市户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

(二)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10月30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学历报考),现役军人;

2、曾受过刑事处罚、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址:

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dz.gov.cn)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8日9:00—11月10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11月8日11:00—11月26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照片小于20K)。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审核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时间截止后,招聘单位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报名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考政审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规违纪的有关规定处理。因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7年11月8日11:00—11月11日12:00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节假日不休)。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7年11月8日11:00—11月12日16:00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于2017年11月14日9:00—11月15日16:00登录网站打印准考证、《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应聘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社区专职工作者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40元/人。

拟享受减免笔试费用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本人或委托人于11月12日12:00前,到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门北侧组织人事部组织科(地址:城隍庙西500米旭升街16号)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办理确认时需携带《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应聘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社区专职工作者诚信承诺书》及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根据实际情况降低开考比例至1:2。

(四)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面试前需向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提交本人复审材料,包括: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和《应聘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社区专职工作者诚信承诺书》(本人亲自签字)。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另需提交复印件各一份。已就业的或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复审时间:公布笔试成绩时同时公布复审时间

复审地点: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门北侧组织人事部组织科(地址:城隍庙西500米旭升街16号)。

参加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2017年11月18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按准考证上指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二证缺一不可。

3、笔试内容:笔试为综合类考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成绩在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聘计划数确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内,按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若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

3、面试费每人70元(资格复审时现场缴纳)。

(三)总成绩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成绩相同者,按持有社会工作证书,中共党员,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顺序)。

四、考察体检

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一)考察。

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复审。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体检对象。

(二)体检。

招聘单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除特殊情况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应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且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聘用及待遇

对经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因查实不符合应聘条件或被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示期满,对合格人员发放《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社区专职工作者聘用通知书》,凭《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社区专职工作者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社区工作者由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运河街道管理,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报酬由岗位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执证补贴四部分组成,转正后实发月工资在2000元以上,并缴纳相关社会保险。对持有或考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社区工作者,按照助理社会工作师每月300元、社会工作师每月500元标准确定执证补贴。工作表现优秀的社区工作者,优先列为社区“两委”成员后备干部重点培养。对在社区工作满三年、表现优秀并考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社区工作者,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按一定比例定向招聘为事业编制人员。

六、考试组织与纪律监督

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工作由区组织人事部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对招聘计划、条件、程序、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信息向社会公开。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者,参照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09〕12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

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534-2693125、0534-2183125

0534-2263608、0534-2183111

       

                  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

                 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领导小组

            2017年10月30日

来源:36548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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