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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2014年引进1968名高学历人才公告

2014-03-19来源:未知


 山东省临沂市2014年引进高学历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大高学历人才引进力度,经研究,2014年临沂市计划引进一批博士、硕士研究生到市县(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1、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引进博士研究生176名。
2、县(区)、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引进569名,其中,博士研究生4名,硕士研究生565名。
3、企业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1223名。
具体引进计划,详见附件《山东省临沂市2014年引进高学历人才计划表》。

二、报名资格条件

    全国普通高校、科研院所全日制及留学回国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未就业往届毕业生和经所在单位同意的在职人员均可报名。
    对机关事业单位报名人员,除具备《公务员法》第11条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第9条规定的条件外,同时应具备以下资格:
1、硕士研究生须于2014年7月31日前、博士研究生须于2014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岗位性质为公务员岗位的,只允许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报名,参公岗位允许具有公务员身份和参公身份人员报名,事业岗位不限身份。
4、硕士研究生报名人员,除紧缺急需专业外,须为国家“211工程”高校以及国家级科研院所纳入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学习的毕业人员;
5、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名时不限毕业院校,按国内相同或相近专业报名。
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3、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5、已在临沂市区域内参加工作的;
6、有关法律规定不得引进的。
报名人员不得报与本人有亲属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引进工作程序

(一)机关事业单位
1、网上报名。报名人员于3月28日至4月3日,登录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rsks.lyrs.gov.cn)报名系统填报个人信息,并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彩色电子照片。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可于3月29日至4月4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报名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26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3、资格复审、现场面谈与网上打印准考证。4月9日至4月13日在我市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通过的参加现场面谈。根据现场面谈结果,按1:6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不足1:6的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可于4月18日开始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没有进入面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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